我走出店门晃晃悠悠,踢踢门前的台阶,这个小便利店真的很无聊啊,我所在的是一个荒无人烟美国公路旁的小店,来的只有一些长途司机——不害怕被打家劫舍那种,高个子,毛茸茸胡子头发一脸,穿法兰绒格子衫,购买的无非是啤酒或者黄书,好无聊!
不过今天好像哪里不太一样,外面依旧是干热无情的烈阳天,风扇无力地发出劈劈啪啪的声音,我有种不太妙的预感。
事情发生之前会有——心里突突突的,不太舒服。
不知是不是验证我的第六感,下午五点三十分时一辆雪弗兰萨博班飞驰过来,突兀地停在门口,夕阳依然毒辣的给车描出淡淡金色,副驾驶首先下来一个男生,瘦瘦高高,身量纤长,低着头,冲锋衣帽子阔阔地罩在头上,看不到脸,一点黑发斜斜露着。
主驾座位也走出个男子,金发溜直,齐刷刷打在脸上,穿的挺正式,人很帅。
什么关系呢?他们是?我好无聊,进行一些猜测也无可厚非吧?
兄弟?有点像吧,但是气质又完全不一样,金发进店时闲适的仿佛回到自己家里,还冲我没有多少善意的微笑一下,挑挑拣拣也认真查看保质日期,黑发显然就没有这么放松,手缩在袖子里,微微一点点驼背,到现在我还没有见到他的脸,不会是吸血鬼吧!
我是真的很无聊,他们两个又是真的同此地格格不入,我很想一直观察得出结论,但他们的挑选时间也是有限的,金发抱着一大堆东西穿越货架放在我面前的柜台上,又来了,那种没有善意的微笑。
我埋头算账,黑发走过来,骨节分明的手夹着两盒避孕套放在柜台,手腕白得吓人,从袖管里抻出来,血管处叠着两枚浅红色牙印。
什么——?!
不过这好像解释他俩近乎于无的距离感,比如现在,他不太有精神似的紧贴着金发的手臂站立,冲锋衣摩擦出沙沙响声。
一共三十刀——我听见自己的声音。
金发掏出钱包结账,整理得相当漂亮的纸币,加上百分之十五的小费。
我顿一下,开始打包,将东西递过去时挤出微笑,欢迎下次光临。
金发已经提着东西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,门上铃铛又发出清脆吵闹的声音,他站外面替黑发扶着门,后者一只脚踏出店外时停下了,转过来看我。
我看到他的脸。
好美的一张脸,他不应该在这里,在这漫天红土的地方和那种看起来就没什么感情的人同行,他真的是吸血鬼——他应当置身名流聚会,轻佻地同人谈论鸡尾酒和跑车——他应当嘴里叼一朵玫瑰被印在杂志封面,在内页时将玫瑰嚼烂,鲜红汁液从嘴角流出——他应当呆在欧洲古堡的棺材内沉睡,一年一度苏醒去掠夺倒霉蛋的生命。
这张极其生动的美艳脸庞上的嘴唇动了动,想说什么却张不开口,眼睛看着我仿佛有死气沉沉的鬼火在燃烧,只片刻他垂下眼,睫毛晃了晃,谢谢,再见,他说。
在他关上那陈旧脏污的玻璃门之后,我看到他左脚踝,死死卡着一个黑色的gps追踪器。